上栗首次实行花炮企业分类停产 6企业违规遭重罚

2020-06-19 23:01:57 sunmedia 2915


当前全市已进入高温季节,雷雨天气、地质灾害活动频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多。为保障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自6月28日起,上栗县首次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类停产制度。

该县根据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各花炮企业划分为A类、B类、C类三个管理类别。对于A类花炮企业,要求在6月28日24时至7月31日24时时段,按高温预警机制自主落实停产工作;自8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所有工序全面停止生产。对于B类花炮企业,要求在6月28日24时前,停止药物线生产;7月2日24时前停止有药工序生产;自7月4日24时至8月31日24时,所有工序全面停止生产。对于C类花炮企业,要求在6月28日24时前,停止药物线生产;7月2日24时前,停止有药工序生产;自7月4日24时至9月14日24时,所有工序全面停止生产。

停产期间,安监部门将加强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每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由1名村干部、1名驻厂员、1名乡镇班子成员包厂负责”制度,至少保证每日一巡查、驻片包村班子成员三日一巡查。凡发现企业未按规定落实停产工作要求的,对企业从严从重处罚;干部监管、巡查及执法等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追究责任;对不服从安监指令擅自撕毁封条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依规顶格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顿1年。

又讯(黎志文欧阳玲)笔者从上栗县安委会获悉,自6月28日全县花炮行业实行高温停产政策以来,上栗县祥盛出口花炮厂、上栗县天鹅出口花炮厂、上栗县普化引线制造有限公司汉兴分厂、上栗县界排山引线制造公司、上栗县隆琳出口花炮厂引线分厂、桐木镇方兴出口花炮厂金峰工区等6家企业,因私自启封药物线或撕毁封条擅自组织生产被予以重罚。

进入夏季高温期,花炮行业药物敏感度增高,从业人员也易产生疲劳,极易引发事故。为了全面落实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上栗县与周边花炮主产县区同步启动了高温停产预警机制,并于6月28日正式实施了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类停产制度,对每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均安排了1名村干部、1名驻厂员、1名乡镇班子成员执行包干制度。全体安监干部严格执行早晚错时工作制度,以日巡夜查方式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全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据悉,目前6家违法组织生产的花炮及引火线企业、相关业主及从业人员均已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有关乡镇还分别给予违规生产企业10万至20万元不等的经济处罚。除此之外,有关企业将无限期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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