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2020-06-19 23:01:57 sunmedia 2174


     近日,市燃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五区及高新区开展专项燃气安全检查,抽查各区多家餐饮场所和燃气场站,并对有问题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由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跟踪督办。

    餐饮场所 储瓶间设置多数不规范

    检查组在对各区餐饮场所进行抽查时,发现多家饭店存在使用超期钢瓶,钢瓶缺少检验标识,没有单独储瓶间,储瓶间内缺少通风装置、报警装置,用气胶管长度超两米,穿墙或接地胶管外部没有加套套管等安全问题。

    钢瓶灌装来源不清且超期使用

    在龙凤区一餐厅储瓶间,检查人员发现两个液化气钢瓶旁边摆着一个小灶台和烧烤架,灶台上放着炒锅和盛碳的盆。检查人员表示,储瓶间应该单独使用。同时发现,其中一个钢瓶灌装不仅来源不清,而且超期使用,检验标识也不清楚,厨房墙壁上的报警器也缺少检验标识。

    在萨尔图区一火锅店的地下室里,检查人员也发现了超期钢瓶,餐桌下方有天然气连接软管经过灶底。

    检查人员介绍,根据规定,钢瓶应每3至4年检查一次,到第8年或第12年就应该报废,过期钢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该送到检验站进行报废处理。检查小组下达了整改通知单,并对过期钢瓶进行了异地封存。

    储瓶间无通风装置和报警装置

    在萨尔图区一家私房菜餐厅,检查人员发现储瓶间无通风装置和报警装置,人员在灶间横在地上的管线旁穿梭行走,过道天然气连接软管无任何防护。

    在高新区一家美食馆,检查人员发现储瓶间有床,有人正在睡觉,储瓶间无排风、报警设施,钢瓶分3处存放,没有统一放置在储瓶间内。

    在红岗区一家饺子馆,检查人员发现无单独储瓶间,无报警设施,还有13个钢瓶在后院露天暴晒,钢瓶上无充装单位标识。

    在龙凤区一饭店,检查人员发现储瓶间内设有下水装置,储瓶间里空间不充足,没有通风装置,未使用防爆插排,未与供气单位签订供气合同。

    在大同区一火锅店,检查人员发现无单独储气间,灶间无报警器,胶管过长,并且已经老化,引往楼上的燃气管线穿墙未加套管,用餐区域无报警器。

    检查组对以上各家饭店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

    用气胶管长度超两米,不加套套管

    在龙凤区一羊肉火锅一楼大厅,检查人员发现一根黄色的用气胶管沿着墙柱贯穿部分天花板,胶管外并没有加套套管,连接餐桌火锅的胶管甚至缠在桌子腿上。厨房里的胶管使用三通连接的情况较多,所用胶管近5米。

    在检查报警器时,检查人员发现店内所用燃气报警器为民用报警器,不联动,而且二楼大厅缺少报警器,3楼大厅的用气胶管老化。

检查组对该店下达整改通知单,建议使用金属波纹管替代胶管,并加设专用报警器。

    燃气场站 燃气报警器隐患多

    检查组在对各区燃气场站进行抽查时,发现多家场站存在缺少燃气报警器或报警器标识过期,压力表未发现检验标识,充装车辆内坐人,充装区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柱,压力表检验已超期等安全问题。

    加气机未安装报警器或报警器不开

    在萨尔图区一加气站生产区,检查人员发现加气机未安装报警器,无检测报告,液压撬缓冲罐安全阀超期,站内所有压力表未发现检验标识,生产区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柱。

    在高新区一油气站场站,6组燃气报警器有3套未开,现场报警器检验标识过期,无人体静电释放柱,通过检查耐震压力表鉴定证书发现压力表检验超期,报警器检验报告与现场实际不符合,2号报警器有故障提示。

    作业人员未提醒乘客离车,未要求车主出示气瓶使用证

    检查人员来到让胡路区一油气站检查时,刚好有两辆车来加气,加气时车上留有乘客,作业人员没有提醒乘客下车。一车辆加气时作业人员没有要求车主出示气瓶使用登记证就开始加气。该站同时缺少人体静电释放设备,灭火器已失效,压力表无检测报告。

    在大同区一油气站,检查人员发现人体静电释放柱安装位置不正确,缓冲罐用塑料材质,载人加气,5个报警器探头,控制箱只有3路,加气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未告知加气人员出示证件,压力表无检验标识。

    对于所发现问题,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逐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内部岗位责任制和员工安全意识,由属地燃气管理部门监督整改,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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